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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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校各学院(部):

接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教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1.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http://jyt.henan.gov.cn/sk/)”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2年2月28日开通,2022年3月7日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2.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3.相应电子版材料除上传系统外,压缩打包后以“姓名+学院”方式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ncj.edu.cn)。

联系人:王晓宁

联系电话:0375-2089073


  附 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省厅级科研奖励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