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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7    作者:尤培波     来源:     点击:

全校各学院(部):

为促进学校学术发展,加强学术管理,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依据《河南城建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一般应当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各院(部)上报的委员名单中,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不少于本单位上报委员人数的1/2,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委员。各单位推荐委员不超过3人。

二、委员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或者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委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校章程或者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材料报送

(一)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在专家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站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高度,开展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对拟上报委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二)各院(部)请填写《河南城建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2022年9月2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科研处办公室,报送邮箱:kyc@hncj.edu.cn。

联系人:杨亦龙 联系电话:0375-2089073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学科办、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8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高水平科研成果专项绩效奖励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查处的科研不端案件处理决定(第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