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部):
接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教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1.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http://jyt.henan.gov.cn/sk/)”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2年2月28日开通,2022年3月7日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2.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3.相应电子版材料除上传系统外,压缩打包后以“姓名+学院”方式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ncj.edu.cn)。
联系人:王晓宁
联系电话:0375-2089073
附 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202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