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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我省第二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五部门《关于组织推荐我省第二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通知》(豫知人才办〔20121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097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知〔201096号)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条件如下:

1. 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教学、研究、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

2.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3项以上条件:

1)出版知识产权专著或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

2)承担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研究。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4)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5)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产业化或标准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6)在重大市场经营决策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达到预期目的。

7)办理或审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突出成绩。

8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9)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业或县(市、区)以上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省辖市以上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或规章的制定,并取得显著成绩。

10)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其他显著成绩。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表格(附件3),于201231日前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纸件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kyc@hncj.edu.cn)。

联系人:张溪潺

联系电话:2089073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 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推荐表

 

                      科研处

                      2012年2月21

 

上一条:关于组织征集2012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结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