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我校共立项13项(见附件),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4项,指导性计划项目9项。请各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申报课题设计框架认真组织实施。以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期限
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内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请结项。
二、资助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所有论文、著作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附 件: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名单
科研处(学科办/研工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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