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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作者:尤培波     来源:     点击: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豫知〔2023〕16号)要求,为迎接学校建校40周年校庆,进一步加强我校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增强全校师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进实施,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0日-26日。

三、活动主题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

(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重大部署。

(三)宣传报道《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一体推进、贯彻落实情况。

(四)结合校庆40周年主题,全面展示我校知识产权工作成效。

(五)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学校师生“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和知识产权成果展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0日。

2.活动地点:音乐教室、景观大道。

3.参加人员:主管校长、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各院(部)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每个院部十名教师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

4.活动内容:(1)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2)洛阳华和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举办讲座;(3)知识产权成果展。

5.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科研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

(二)开展一院一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0日-26日。

2.活动内容:全校各院(部)面向广大师生,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各院(部)知识产权工作成效。

3.责任单位:各院(部)。

(三)举办知识产权系列讲座活动

1.活动时间:(1)4月20日;(2)4月21日;(3)4月25日;(4)4月25日。

2.活动地点:音乐教室。

3.讲座题目:(1)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激发高校创新活力——高校知识产权贯标宣讲;(2)法律讲座——知识产权司法实践;(3)汉字设计与产权保护;(4)高校科研团队专利挖掘与布局技巧。

4.责任单位:(1)洛阳华和知识产权有限公司;(2)法学院;(3)公共艺术教育中心;(4)武汉中部知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四)举办知识产权线上有奖竞答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0日-26日。

2.活动内容:线上发布有奖竞答题目链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竞答活动,激发全校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学习气氛,提升知识产权工作师生参与度。

3.责任单位:科研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

(五)举办模拟知识产权主题辩论法庭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6日。

2.活动地点:和谐校区121多功能模拟法庭。

3.活动内容:开展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审理并当庭宣判的模拟法庭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法治氛围。

4.责任单位:法学院。

(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0-26日。

2.活动内容: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手段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提高活动影响力和师生参与度。

3.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院(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根据活动安排,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通过举办宣讲、展览、竞赛等形式,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

(二)各单位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提高活动影响力和参与度,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三)各单位举办宣传周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

(四)各单位请将活动开展情况材料电子版(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4月27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uuc.edu.cn


科研处(学科办/研工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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