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可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3.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
2.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人。各单位登录云平台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可以不申报。各单位需对本单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实施办法》,通过申请人账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科研处进行网上审核;
4.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扫描件;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5.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6.请申请人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7. 申报审核提交时间:2012年11月9日-20日,逾期科研处将不进行受理;
8.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不包括电子讲稿和自评标准)。各单位报送《申请书》2份(A4纸型)、自评标准及其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联 系 人:刘帅
联系邮箱:kyc@hncj.edu.cn
联系电话:2089073
科研处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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